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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可以。职工购买我市住房,在2026年4月20日(含)之后,取得契税完税凭证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发票的,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住房契税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。
夫妻双方每人可提取一次,提取额度分别为契税完税凭证、发票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,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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